新华社太原11月6日电(记者 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该省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统筹重点工程占补平衡等10项用地新机制,可实现新造耕地38.75万亩。
山西省正处于转型发展期,随着人口的增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将持续增大,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用地总量将达到150万亩以上,用地缺口在60万亩左右。另一方面,由于受非农建设占用和自然因素影响,山西省耕地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人均耕地也由1997年的2.25亩减少为目前的1.78亩,耕地保护难度越来越大。
2010年底,国土资源部和山西省政府签署了《创新矿业用地管理机制合作协议》,支持山西省实施创新矿业存量土地整合利用机制、露天采矿用地机制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两年来,山西省在不断完善上述三项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批而未供计划指标调整机制、创新低效利用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等七项用地机制。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通过实施“十项用地新机制”,合理统筹全省建设用地占补平衡,目前已落实造地项目1547个,可新造耕地38.75万亩,这对于实现山西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经济建设用地的可持续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