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重庆三峡水库消落区禁止围垦和工业与城镇开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1月22日 16时4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11月22日电(记者 张桂林)记者从重庆市三峡水库管理局获悉,重庆市政府日前出台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管理办法,明确要求消落区以保留保护为主,禁止围垦和进行工业与城镇开发。

    三峡水库消落区,是受水库水位调度及季节性水位涨落影响形成的,涉及水库两岸145米至175米高程之间的广大区域。三峡重庆库区消落区面积为306平方公里,占整个三峡水库消落区的87.9%。由于消落区常年水位落差大,生态较为脆弱,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重庆规定,消落区必须以保留保护为主,不得在水库岸线保护区进行围垦和进行工业与集镇开发。同时要求,不得在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区引进污染项目。

    据悉,在加强三峡水库消落区保护的同时,近几年来,重庆市按照国务院三峡办部署,努力对消落区进行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已取得积极进展。

 
 
 相关链接
· 长江来水创历史最低 三峡枢纽提前开始进行补水
· 刘宁赴长江防总办及三峡工程坝区调研指导工作
· 11月8日:长江三峡工程实现大江截流
· 三峡升船机建设稳步推进 首批技术员德国开始培训
· "海峡两岸文物交流20年纪念活动暨重走三峡"启动
· 两岸文博专家“重走三峡”共庆文物交流20周年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