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广西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
这一新政策,出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的一份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为保证足额、及时发放低保金和五保供养资金,广西各地要力争在2013年春节前将第一季度的资金提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2012年1至9月,广西全区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08元、83元以上,分别比上一年提高了32元和16元,但全区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仍然偏低。
为此,《通知》明确,从2013年起,相应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