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财政部制订监督制约财政部门行使处罚裁量权规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1月29日 15时08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记者 徐蕊、韩洁)为了规范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财政部日前制订《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细化了财政部门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相关要求,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条法司有关负责人29日告诉记者,目前,财政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面临着一些困难,如一些财政法律制度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比较原则,自由裁量空间较大,致使执法人员在执行中不好掌握;同时,执法人员主观上随意甚至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轻责重罚、重责轻罚、同案不同罚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监督制约,是进一步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需要。

    财政部制订的《规范》对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的原则,即合法裁量原则、合理裁量原则、综合裁量原则。

    根据《规范》,行使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程序制度主要有:陈述申辩制度、听证制度、裁量说理制度、回避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分别对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应当(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以及应当(可以)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相关链接
· 财政部就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答问
· 财政部、民政部下拨13.6亿元中央冬春救灾资金
· 财政部中国残联:规范"十二五"发展纲要资金管理
· 财政部详解2012年税收数据的特点及增速下滑原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号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