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记者杨维汉)我国民事案件总量大、增速快,针对这种现状,各级法院不断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了审判效率。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近5年来,全国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达到民事一审案件的67.37%,审限内结案率达98.81%。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对大量案件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全国部分法院于2011年4月启动了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小额速裁试点通过简化立案、简化送达、简化开庭等多项便民措施大幅降低了人民群众参与诉讼的成本,通过电话、传真等灵活的方式传唤当事人,强调注重调解、当庭宣判的案件审理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进一步缩短了诉讼周期。
据了解,小额诉讼有效缓解了部分基层法院的办案压力。例如,截至2011年12月,云南省2个试点法院共审结小额速裁案件4651件,判决35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71%,调解1044件,占28.81%,撤诉2228件,占61.48%,调撤共计3272件,占90.29%,当事人对判决内容均表示满意。
同时,各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注重案结事了。2008年至2012年6月,全国法院民商事一审调解撤诉结案17255323件,调撤率达64.3%。全国法院民商事案件一审上诉率从2008年开始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