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质检总局发出公告 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我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2月27日 18时2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质检总局近日发出公告,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我国。

    记者27日从质检总局获悉,世界卫生组织2月20日报告,英国于本月确诊3例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自2012年9月至今,世界卫生组织已确诊来自阿拉伯半岛和英国的共13例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其中死亡7例。

    公告要求,来自上述地区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入境时应当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来自上述地区人员的体温监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在口岸利用显示屏、广播和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告知出入境旅客有关感染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和防病知识。

    公告指出,前往上述地区的人员,可以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卫生检疫与旅行健康专栏,了解该地区的疫情和有关预防方法。旅行中或旅行后发现相关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并在出入境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相关链接
· 卫生部发布霍乱和新型冠状病毒最新疫情情况
· 香港调查新型冠状病毒致严重呼吸系统病怀疑个案
·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防止新型冠状病毒传入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