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新华社受权于20日全文播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受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这个报告。
报告共分三个部分:过去五年工作的简要回顾;过去五年工作的基本总结;今后一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报告说,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了2013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并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今年的工作作出预安排。一是抓紧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继续审议预算法、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和旅游法草案等;二是听取审议城镇化建设、反贪污贿赂等报告,检查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围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等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审议农村扶贫开发等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三是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