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3月27日电(记者 赵博)香港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刘江华27日表示,特区政府会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就普选行政长官时的具体提名和选举安排进行广泛咨询。
刘江华是在答复立法会议员提问时说这番话的。他说,特区政府目前没有普选行政长官的既定方案。正如行政长官在2013年施政报告中表明,特区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就2017年行政长官选举办法以及2016年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展开广泛咨询,并启动宪制程序。在进行咨询公众时,特区政府会仔细聆听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就有关议题的意见。
刘江华还引述2007年12月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实行普选产生的办法时,须组成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可参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有关选举委员会的现行规定组成。提名委员会须按照民主程序提名产生若干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全体合资格选民普选产生行政长官人选,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