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雷敏)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假冒大杏仁”事件,把食品流通标准从幕后拉到了台前。人们发现,这些看似专业的标准,其实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各式标准是怎样“出炉”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让标准真正成为规范市场的“利器”?28日召开的农产品购销标准委员会成立大会,为解开这些问号打开了一扇窗。
“我国农产品购销标准十分滞后,已有的标准执行得也不好。我跟许多国外的朋友交流时,他们都觉得有标准不执行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不但要继续制定标准,更要抓标准的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部副主任徐长兴的一番话,在这个标委会的成立大会上,引发了关于标准如何执行的思考。
按照有关规定,农产品购销标准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在行业主管部门商务部的领导下负责农产品流通领域标准的制修订,日常工作由设在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的秘书处负责。
接着徐长兴的话头,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安玉发也直言不讳:“国内的标准绝大部分没有被企业采用。有的是照搬国外的,不符合中国国情,有的又太松,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
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则认为:“标准执行不下去,关键还在于缺乏监管。另外,该制定强制性标准的,千万不要制定成非强制性的,与食品相关的标准要适当从严。”
讨论继续进行。与会者纷纷表示,培训不到位也是标准难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前制定标准,关注的是物和事,现在制定标准,要更加关注人,即关注标准执行者。”北京首农集团食品中心高级顾问王兢说,“以批发市场为例,大大小小的经销商才是经营的主体,不对他们加强培训,这些标准就只能放在国家标准委的档案库里,成为摆设。”
王兢的话引起与会者的共鸣,在会场掀起一个讨论的小高潮。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张力说:“我们市场对供购双方不设立交易量的门槛,唯一有个要求,就是所有进入的企业必须执行市场经营的相关标准。我们会用这些标准培训花农,这样供购双方的品质都得到了提升。”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授鲍立威也有同感:“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要不断提高人的标准化意识,包括标准制定者、企业和消费者。以前讲‘三无’产品不能买,现在应该变成‘四无’,无标准的产品也不能买。”
“我们打算在市场里设达标企业示范专区,免交摊位费。”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常务副总经理顾兆学说,“其实政府应该给这些达标企业更多的政策支持,要让‘当雷锋,不吃亏’。”
综合各方观点,购销标委会主任委员、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副司长孔令羽明确了此次标准制定的要求:“农产品流通标准专业性很强,标委会要加强与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等的配合,让农产品批发市场从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掌握、执行相关标准,对达标企业可考虑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