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实质内容,不符合实际需要,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考核检查项目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坚决清理撤销;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说明具体理由;审定保留的项目和活动,一律对外公示——这是广西为刹住“乱考核、乱检查、乱评比、乱达标、乱表彰”歪风新近采取的“硬措施”。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介绍说,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主要包括:近5年来广西区直各部门、各市已经开展或计划开展的考核检查项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规范的重点对象,锁定在各市、区直各部门,以及考核检查项目过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滥,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县(市、区)。
近年来,一些地方评比、考核、达标活动名目繁多,已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资料显示:2005年,某省省直89个部门组织检查评比活动464次,日均1.27次。不少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有的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有的借机收费或变相摊派,有的演变成“形象工程”。某省在集中清理后发现,三级政府部门检查、评比、达标,竟耗资数亿元,大大加重了企业和群众负担,影响恶劣。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考核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泛滥,说到底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滥用权力“乱作为”,与依法行政背道而驰,必须清理规范,决不手软。
就清理规范的内容看,对考核检查项目,广西要求按组织实施单位、考核检查内容、考核检查对象、工作落实单位、考核检查周期、考核检查结果运用、考核检查项目设置依据等进行梳理,提出撤销或保留的意见,并按监督类、验收考核类、调研类、综合类等填报;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主办单位、表彰对象、表彰周期、评选程序、奖励办法、奖金来源、设置依据等进行梳理,也要提出撤销或保留的意见,各市最多可提出5个保留项目,区直各单位可提出1个保留项目,同时提出保留的依据及理由。广西明确,保留理由指政策法规依据,上级已经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和领导讲话不作为保留的依据。
清理规范工作分自查、审核、审定、公布4个步骤,从5月开始,到9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拟保留、撤销的项目或活动。
按照规定,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全区清理规范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各市、区直各部门须由1名负责人牵头,指定联系人具体负责。各市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市下辖县 (市、区)、市直各部门的工作,9月30日前将清理结果上报备案。(记者王明浩、谢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