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5日电(记者 史竞男、崔清新)中国法学会25日发布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2)》指出,中国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10年来共分6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
报告指出,2012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强调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最集中的领域,要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设定任何审批事项都要于法有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行政机关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
2012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84项,下放117项,合并13项。至此,国务院10年来共分6批取消和调整了249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9.3%。同一时期,31个省(区、市)本级共取消调整了3.7万余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总数的68.2%。
此外,国务院还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批准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部门文件设定的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调整。2012年10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又同意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暂时停止实施和调整法律规定的25项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