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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要求芦山灾区重建优先使用灾区劳动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30日 14时40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6月30日电(记者 陈健)记者30日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促进“4·20”芦山地震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四川省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持政策,要求灾区恢复重建中,优先使用灾区劳动者;同时,扩大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灾区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四川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支持政策,灾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失去耕地、林地等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城乡劳动者等,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灾区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灾区劳动者参加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实行免费定向、订单培训,并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费补贴。

    有关方面还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其中,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灾害监测、卫生防疫、物资搬运、伤员看护、治安维护、后勤保障、环境清理等岗位,将被纳入公益性岗位认定范围。对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按照这次出台的支持政策,因灾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用灵活用工、弹性用工、弹性工时、弹性工资、组织培训等措施,避免和防止因灾发生规模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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