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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8日 10时3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7月8日电(记者 陈健)记者8日从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重建工程项目将陆续启动,四川省要求项目承包人和有关审核、监督责任人在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造成质量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有关负责人介绍,芦山地震灾后重建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凡达到相关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都必须进行招标或比选。四川省要求项目的业主、承包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质量监督和招标后续跟踪管理,项目承包人和有关审核、监督责任人在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

    记者了解到,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履行监督执法职责,加强对灾后重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认真查处。各级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标投标的违法违纪案件。

    据介绍,所有灾后重建工程项目承包人的确定方式和结果,除保密工程和保密事项之外,都将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腐败问题的,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严肃追究“一把手”和审批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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