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25日电(记者霍小光、杨维汉)25日上午,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全案法庭调查结束。
开庭后,法庭继续围绕薄熙来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证人王立军24日下午出庭所作证言进行质证。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提出,王立军证言的客观性、真实性存在疑问。公诉人认为,王立军当庭证言与庭前证言一致且与其他证人证言、书证相互印证,真实可靠。审判长要求书记员将控辩双方的质证意见准确记录在案。
公诉人继续举证,证明薄熙来要求对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办案人员进行审查,违反组织程序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纵容没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薄谷开来参与王立军叛逃事件的研究应对,并同意薄谷开来提出的由医院出具王立军患有精神疾病的虚假诊断证明,批准对外发布虚假信息等事实。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庭审中,薄熙来承认自己处理相关问题有错误、有过失,表示滥用职权行为跟自己无关,把责任都推到薄谷开来、吴某某等人身上。
公诉人还出示了综合证据,说明了本案发破案经过,以及被告人薄熙来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
10时55分许,法庭调查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26日上午继续开庭审理。

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公开开庭审理
新华社济南8月22日电(记者 霍小光、杨维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薄熙来出庭受审。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8时43分,审判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12年间,薄熙来利用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便利,接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的请托,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申请进口汽车配额、申报石化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上述二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2002年,薄熙来担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大连市人民政府公款人民币500万元,数额巨大;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