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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5个汉字成为中国拥有首批“身份证”的方块字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7日 18时4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孙铁翔、吴晶)记者27日从教育部获悉,《通用规范汉字表》日前公布,收录其中的8105个汉字成为中国拥有首批“身份证”的方块字。

    “此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信息化时代汉字规范的新起点新发展。”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张浩明27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相继发布了多项汉字规范,然而近年来,这些标准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生活的需要,社会通用层面字量需要尽快扩充,常用字需要重新遴选,网络用字亟待规范,汉语走向世界也需要标准。

    此次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将8105个字分为三级,其中一级字表为常用字级,收字3500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也可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识字标准;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常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包括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此外还有两个附表,分别是《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和《〈通用规范汉字表〉笔画检字表》。

    “汉字不是越多越好,每个领到‘身份证’的汉字都经过了层层筛选。”字表研制组组长王宁说,古往今来汉字的字样多达十几万,但是真正有用的字种是有限的。

    有关专家经过对2005年到2012年出现的汉字进行梳理,统计出每年都出现的字共计7177个。

    据了解,研制工作历时10年,先后修改90余稿。召开各种研讨会120余次,海内外专家、学者4000多人次参与讨论,近40个主要用字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为字表提供资料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国社科学院文史哲学部主任江蓝生强调,汉字是中国文化的基石,通过《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发布,应当倡导全社会尤其是青少年认识规范汉字,通过汉字更好地传播中华文化。

    据悉,今后《通用规范汉字表》还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调整。 

 
 
 相关链接
· 教育部发布会就《通用规范汉字表》答记者问
· 教育部国家语委介绍《通用规范汉字表》研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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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两岸汉字艺术节”在台北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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