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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规范能否遏止师德滑坡—专家聚焦教育部新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03日 20时52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新华社记者

    新学期伊始,教育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再度引起社会对师德问题的广泛关注。

    这一纸规范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能否遏止乱象?有关专家也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一些师德问题的根源在于教育资源寻租

    近年来一系列性侵学生、虐待幼童的热点事件折射出极少数教师道德沦丧,而社会反映最强烈的师德问题一是教师收礼,二是私下补课。

    “这些师德乱象背后的原因主要是教育资源不均衡,一些老师利用手中掌握的教育资源进行寻租。”江苏省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所研究员张扬生说,比如,家长给老师请吃送礼,老师就能在学生评三好生、当班干部以及升学推优中给予照顾。

    此外,教师收红包也是中华传统文化和当前社会规则共同作用的结果。张扬生说,目前社会上送礼之风日盛,一些家长担心不送礼会引发老师不满,往往会“随大流”给老师送礼。“虽然收礼只是部分地区、部分学校、部分老师的行为,但这些个体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和教育声誉。”

    还有一些老师出于经济利益驱动,暗地办培训班补课。家长出于成绩考虑,也愿意花钱补课。这种行为虽然违规,但由于老师、家长双方“你情我愿”,查处十分困难。

    师德规范的落实要立法与监督并重

    在欧美一些国家,公立学校教师收受家长、学生的礼物超过一定金额,即可被判定为受贿。

    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认为,尽管国情不同,但维护师德尊严的理念是一致的。遏制师德乱象应推进立法,把当前的师德禁令具体化,如规定老师收受财物达到多少数额即犯受贿罪,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师德是比法律更高的要求,教师不得侵害学生权益、不准体罚学生等规定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规定的东西,通过行政手段将这些纳入师德规范,实际是对师德的一种“矮化”,应进一步厘清法律和师德规范的关系。

    他强调,校园性侵案本质上不是师德问题,是法律问题,是由于司法处理不够导致的。将校园性侵案纳入司法及时、严肃处理,是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

    殷飞表示,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坚定信仰,不能以普遍行为、社会风气等借口,降低对自己道德、行为的要求。教育部出台强化师德监管的长效机制,关键在执行。建议引入媒体、家长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监督。

    既要抓师德建设也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

    “现在更应该关注教师队伍是不是按照职业属性来建设的问题,不然师德就沦为空泛而谈。”熊丙奇说,当前行政对办学过多干预,设立诸多不合理的考核指标来评价教师,让很多教师被非教学工作任务折腾,产生强烈的职业倦怠感。

    熊丙奇认为,师德规范不是技术活,教师的行为规范按准则一板一眼做了,不见得就是合格的教师。师德规范本质是行业规范,应该由教师群体协商制订,共同遵守。而行政部门在学校管理和教师管理中,应依据现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监管。因此,加强师德建设,还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当前的办学环境,给教育自主的空间。

    多年来,虽然国家大力倡导尊师重教,但仍有一些教师感到根本待遇没有得到保障。熊丙奇指出,我国早在1994年就明确规定,教师待遇不得低于公务员平均水平,但在一些地方这样的规定至今“还没落地”。

    在不少专家看来,关注师德问题,更要关注有没有依法治校。比照国外一些国家,我国学校大部分尚未建立独立发挥作用的教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也是造成教师责任不清、师生关系异化、家校矛盾突出的根源所在。

    “要建设师德,首先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遵照教师职业属性和教育规律来建设教师职业队伍,按照法律规范来保障教师权益,这样教师才会真正珍视并热爱‘阳光下最神圣的职业’。”熊丙奇说。(记者吴晶、凌军辉、刘奕湛、翟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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