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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油—车”——我国全面部署机动车污染防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12日 19时56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12日电(记者 罗沙、顾瑞珍)“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与当下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无疑是国务院12日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点之一。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是这份计划35个小标题中篇幅最长的之一。“我们过去的机动车环保管理,基本都是针对机动车本身的。这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里有了一个本质的变化。”环保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副主任丁焰说,“过去‘车—油—路’的防治思路被颠覆为‘路—油—车’,优先从城市规划布局交通、机动车保有量、燃油标准等入手来解决问题。”

据统计,当前我国机动车污染问题日益严重。2012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亿辆,排放氮氧化物640万吨,约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30%。

“机动车尾气排放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环科院副院长柴发合说。同时,由于机动车大多行驶在人口密集区域,尾气排放直接威胁群众健康。据测算,未来5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辆以上,新增车用汽柴油消耗量1亿至1.5亿吨,由此带来的大气环境压力巨大。

针对机动车污染严重问题,行动计划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2012年我国黄标车保有量1500万辆,约占汽车保有量的14%,却排放了60%以上的氮氧化物,是污染减排的重点。计划提出采取划定禁行区域、资金补助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2017年底前,全国范围内的黄标车基本淘汰。

在提高燃油标准方面,计划提出在2013年底前全国供应国四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国四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

“计划对我国机动车燃油品质的提升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这有助于解决长期困扰我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瓶颈问题,是具有决定性的举措。”丁焰说。

实际上,北京市已先一步提出,要在2015年淘汰全部黄标车,2017年底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内,制定更为严格的小客车新增数量控制措施,研究出台小客车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措施等等。

丁焰表示,“移动源”污染防治的提法,意味着除了机动车以外,所有的内燃机,只要排放污染,都将纳入管控对象。“也就是对非道路行驶的工程机械、船舶等都要提出要求。这部分的减排潜力其实是相当大的,也是今后一个重要的方向。”他说。

“必须明确的是,对机动车的调控和严格限制不意味着不发展,而是要在一定范围内健康发展。”丁焰强调说,“我们的目标是保证老百姓可以充分享受汽车带来的便利,又可以获得清洁的空气,在这个基础上促进和优化汽车工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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