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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销售自产光伏发电可享增值税优惠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01日 10时0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1日电(记者韩洁、高立)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从2013年10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我国将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此举旨在鼓励利用太阳能发电,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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