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浸淫长春秀——长春建设绿色森林城市纪实
新华社长春10月18日电(新华社记者郎秋红、宗巍、赵梦卓)天,蓝得眩目;树,翠色欲滴。
十月的长春,给许多外地游人带来意外的惊喜。一排排高大的青杨、一个个精致的街头小品、一座座美丽的园林,放眼望去,满目皆绿;人们徜徉城市,仿佛置身林中,尽情呼吸,流连忘返。
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城市长春在城市建设改造中,将绿色发展理念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优先,在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基础上,进一步升级打造绿色宜居森林城。
增林添绿 城因林而秀
“大马路,四排树,圆广场,小别墅”,曾是这个城市特点的真实写照。历史上的长春,就曾以“森林城”闻名。人民大街、新民大街等主要街路两侧,绿树环抱、草翠花香,置身城市宛如置身林中。
更让长春人骄傲的是,城市的东南还有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4.3平方公里的清澈潭水,100多平方公里的亚洲最大的人工森林,莽莽林海,夏日苍翠欲滴,秋日层林尽染,美不胜收,更是天然氧吧和城市绿肺。
然而,随着长春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的绿色空间也被大大挤压。绿化率在全国曾经数一数二的长春市位次后移。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光污染、温室效应等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也日渐突出。今年1月份,一向空气质量良好的长春市竟然出现多个重度污染天气。
痛定思痛,长春市提出建设绿色宜居森林城,放大森林的生态效应,建设好城市森林、城市湿地、城市水域、城市绿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
据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局长周亚昆介绍,截至9月末,全市今年已投入资金约30亿元,启动新建公园14个,新建绿地39块,高质量完成30个单位庭院、小区的绿化建设改造。目前长春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41.5%,绿地率36.5%,人均公园绿地11平方米。
生态治污 林因水而美
城市,因树有了生命,因水增添了灵气。
驱车前往长春高新北区西南部,站在北湖大桥放眼望去就是面积近11.97平方公里的北湖国家湿地公园。沟汊蜿蜒,芦花飞雪,碧绿的湖水中不时有天鹅和野鸭游过。大片原生态湿地既有江南的婉约又有北方的豪放。
其实,在2009年前,这里是一片沼泽,周边堆满垃圾。居住在这里的奋进乡金钱堡村居民说,那些年除了忍受垃圾的恶臭外,还要时刻提防水灾。由于地势低洼,多条河流及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污水在此汇聚,经常“小雨上炕,大雨上房”。
2009年,长春市投资30亿元治理北湖。建设过程中,通过生物降解技术处理了240万立方米的垃圾,还通过建设人工湿地净化污水,并为湖区提供清洁水源,逐渐恢复生态。
像北湖一样,北方缺水城市长春通过生态治污,恢复了大片水域。
伊通河流经长春市区18.75公里,被称为长春市的“母亲河”,也承担着长春市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排放重任,近年来一直是长春市环境治理的一个重点。长春市伊通河管委会副主任王成田说,过去伊通河治理主要是防止洪涝灾害,现在理念改变了,变得更加注重生态。
原来河两侧的池塘一般填死,现在则保留开发,能够涵养水;原来上游水库放水主要考虑防洪,现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定期放水,让河水流动起来;原来河两岸的花木少,现在按照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的理念增加了20多种花草品种。
记者站在伊通河湖心岛凭栏远眺,只见河水宛如一条玉带,穿城而过。两岸垂柳依依,花香四溢。
法规“护绿” 让城市更秀美
周亚昆的案头,这几天一直放着一本《长春市绿色宜居森林城之生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3-2030)》。周亚昆介绍,这个规划已经初步完成,有望在今年10月末的长春市人大常委会议上审议并做出具有法规效力的决议。
“如果说这些年长春市的生态发展顺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断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来完善制度保障,从而推动生态建设常态化发展。”
建设绿色宜居城市,最难的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矛盾。这些年,长春市从企业和相关利益方“嘴”中抢夺绿地的事例很多。长春市委书记高广滨说,建公园还是建房子,体现的是不同的发展观,生态优先还是利润优先。卖地可以取得当期效益;留一块绿地,暂时卖不出钱来,但是给子孙后代留下了永远的“绿色银行”,这也是城市永久的竞争力。
近年来,长春市先后制定了《长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长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长春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等,今年又出台了《长春市公园条例》《长春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责任,制定处罚措施,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将生态建设制度化。
城中有村,村中有城,城因林秀,林因水美。一个新长春正在迎面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