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绥滨县绥东镇一期在建的受灾群众安置楼(10月18日摄)。2013年8月,黑龙江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沿岸的绥滨县绥东镇东方村成为此次洪灾的重灾区之一,全村12个屯770户房屋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及时安置受灾群众,绥东镇在在建商品房地基上修建了一期工程共2栋集中安置楼,可安置210户居民,预计11月10日左右可以办理购买手续;二期工程将修建6栋安置楼,可安置297户居民,预计2014年9月可以投入使用。据了解,购买安置楼的受灾群众可以享受到每平方米1300元的成本价,房屋一部分由国家补贴,剩下的由鹤岗市、绥滨县和受灾群众个人共同承担,最大限度减轻受灾群众的经济负担。新华社记者 王凯 摄

10月18日,建筑工人在加紧施工。新华社记者 王凯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