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上药店禁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29日 21时45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9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同时强调,药品交易网站不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处方药。

    通知提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自设网站进行药品互联网交易,或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必须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业务。按该证书服务范围仅可与其他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药品交易的网站或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的网站,不得擅自超范围提供面向个人消费者的药品交易服务。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

    通知说,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必须按有关要求,查验和登记购买者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鉴于目前互联网药品交易尚不能查验购买者身份证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一律不得在药品交易网站展示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通知强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时,应当使用本企业符合要求的药品配送系统自行配送。

 
 
 相关链接
· 三部门通知要求规范母乳代用品宣传和销售行为
· 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进口可可壳使用管理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曝光20家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网站
· 关于严禁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的警示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