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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注氟喹诺酮类药品不良反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11月21日 18时42分   来源:新华社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醒关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胡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1日发布通报,提醒关注氟喹诺酮类药品的严重不良反应。

    通报说,国内外监测数据及相关文献资料表明,氟喹诺酮类药品具有神经肌肉阻断活性,可能加剧重症肌无力患者的肌无力症状;可引起周围神经病变,其周围神经病变风险可在用药后几天之内快速发生,且可能不可逆转;个别氟喹诺酮类药品可能影响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水平,且发生低血糖风险有所不同,其中莫西沙星风险最高。

    专家介绍,周围神经病变是氟喹诺酮类药品已知的不良反应,但是最近国内外的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表明,氟喹诺酮类药品引起的周围神经病变可能是不可逆转的。周围神经病变在使用氟喹诺酮药物治疗后很快就会发生,通常在几天之内,在一些患者中,尽管已经停用氟喹诺酮,症状却可以持续超过一年。如果患者出现周围神经病变的症状,如疼痛、灼烧感、刺痛感、麻木感或其他感觉方面的改变如轻触感、疼痛感、温度感觉、位置感觉和震动感觉等,应停用氟喹诺酮,替换为其他的非氟喹诺酮类的抗菌药物。除非继续使用氟喹诺酮治疗的效益大于风险。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议,医务人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指导处方氟喹诺酮类药品,严格掌握适应症,详细了解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用药等信息,合理使用氟喹诺酮类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修订氟喹诺酮类药品的产品说明书,更新相关用药风险信息如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以有效的方式将氟喹诺酮类药品风险告知医务人员和患者,加大合理用药的宣传,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据了解,我国上市的氟喹诺酮类药品包括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氟罗沙星、依诺沙星、司帕沙星、克林沙星、加替沙星、芦氟沙星、托氟沙星、那氟沙星、司氟沙星、吉米沙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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