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和解决当今中国农民问题
韩长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是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遵循发展规律、增进公平正义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解决好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核心是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农民问题,始终将其作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从而赢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主动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然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理性认识、正确解决农民问题。
一、解决好中国农民问题的现实意义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民问题仍是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这种根本性不能因解决了吃饭问题而动摇,不能因城镇人口超过农村人口而动摇,不能因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而动摇。尽管农业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在下降,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变;尽管农民大量转移就业,但农民是社会结构的基础阶层没有变;尽管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但农民实现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没有变。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当今中国农民问题关乎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连增”,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但主要农产品供求仍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况,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仍然面临很大压力。让十几亿中国人吃饱吃好、吃得安全放心,这一历史性使命将主要由农民来完成。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问题,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培养一代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问题才能迎刃而解,国民经济的基础才会更加牢固。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当今中国农民问题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目标实现。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大的结构性矛盾是工农城乡关系不协调,最突出的表现是城乡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民、农村是现代化建设中的“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民,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只有补上农民、农村这个“短板”,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让亿万农民同步进入小康,过上更加富裕体面有尊严的生活,小康社会才能真正全面地实现。
农民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当今中国农民问题关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这还不是可支配收入,一些实物也折算进去了;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1:1,绝对差距为16648元。现在,农民收入水平低,没钱消费;农民社会保障缺失,不敢消费;农村公共服务不完善,缺少条件消费。农民工不能市民化,也制约了其消费需求。这些都是我国未来最大的消费需求源泉。农村消费市场一旦启动,农民工消费需求一旦升级,必将成为撬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
农民是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当今中国农民问题关乎我国未来竞争力的提升。今后一个时期,农民仍是我国最为丰富的人力资源,是产业工人和城镇人口的主要来源。农民的劳动素质和就业技能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能否顺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能否成功进行经济转型升级,能否持续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从更高层次上讲,青年农民如果不能接受良好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不仅农业农村发展受到限制,而且会直接影响我国工业化水平和城镇化质量。
农民是我国社会结构的基础,当今中国农民问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目前,我国还有6.42亿农村常住人口,加上2.63亿农民工,农民仍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基础。对农民的诉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解决,对农民的思想,如果不加以引导,不仅会影响农村社会稳定,还会影响到整个现代化的顺利推进。回应农民的合理期望,让农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参与现代化进程,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真正筑牢我们党重要的执政基础。
二、当今中国农民问题的主要表现
在中国,农民不仅仅是职业概念,即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更多是一种身份指称,指城乡二元制度下,户口登记在农村、拥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随着改革的深入,附着在农民身上的身份标签将逐渐淡化、消除,农民这个概念将逐步还原为本来的职业称谓。在此进程中,农民问题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农民的土地问题。土地问题是农民的首要问题。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村土地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社会问题。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是农村各项制度的核心。长期以来,我国人地矛盾突出。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和农民分化加深,农村土地问题更加凸显,各地农村土地纠纷不断。据农业部调查,近几年农民上访65%以上是为了土地。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土地关系仍将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土地问题仍然是农民最核心的利益问题,也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最大问题。
农民在土地方面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土地承包关系不稳定。一些地方仍存在承包期内随意调整承包地的现象,一些村集体甚至违背农民意愿,违法收回农户承包地,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位置不明、期限不定等情况也很普遍。二是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存在求大、求快倾向,超越了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还有一些地方为吸引投资,行政推动土地大规模向工商资本集中,出现了与农民争利和“土地非农化”现象。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得不到保障,农民对土地流转心存顾虑,不敢流转,不愿流转。三是财产权益保障不力。主要是征地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征地规模过大,不尊重农民意愿,强行征地,补偿标准太低,对失地农民不能妥善安置。这方面的问题解决不好,会妨碍现代农业发展,损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长期稳定。
农民的收入问题。收入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农民收入连续十年较快增长,但增收基础还比较脆弱,增收渠道还有待拓宽,增收长效机制尚未建立,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实现到2020年翻一番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目前农民在收入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农民收入水平总体不高,收入的区域差距大。农民收入绝对数仍然不高,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年的国家贫困标准,2012年末我国农村还有近9900万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15.4%左右。地区之间农民收入差距很大,2012年农民收入水平最高的上海达到17804元,最低的甘肃仅为4507元,两者相差近4倍。二是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增产增收难度大。近年来,我国农业日益显现高成本特征,而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完善,农业比较效益仍然很低。农民说,“辛辛苦苦种一亩田,不如外出打几天工”。三是农民工就业稳定性差,工资水平不高。由于农民工劳动技能总体偏低,就业很不稳定。大部分农民工仍只拿“地板工资”,并未与城市职工实现同工同酬,如果算上劳保、社保等福利,实际收入差距更大。四是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占比偏低。转移性收入占比低,主要是目前国家对农民补贴规模还小,2012年人均只有170元左右,而发达国家政府补贴占农民收入的40%—70%。财产性收入占比低,主要是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不到位,征地补偿标准低,农民不能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基本脱离农村而又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尚处于社会结构中第三元状态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达2.63亿人,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大军的主要组成。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有效解决了一些农民工问题,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就业和劳动权益保障不充分。现在,二、三产业持续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企业转型升级带来挤出效应,促进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稳定就业是一个很大难题。已经就业的农民工,由于城乡二元就业体制,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安全防护水平不高,恶意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二是农民工公共服务不完善。农民工还不能真正平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特别是子女上学、看病就医、社会保障、住房租购等面临许多困难,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不顺畅。三是农民工社会归属面临困境。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处在城市最底层,很容易被边缘化。绝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本身没有地,从来就没有种过地,也不想再回去种地。如果他们不能融入城市、融入主流社会,就会成为“漂泊一族”,甚至成为一种不确定的力量,对整个国家的和谐稳定和党的执政基础都将是一个重大考验。
农民的发展问题。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农民自身发展为基础和归宿,如何实现农民的现代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艰巨任务。长期以来,我们更多重视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对农民自身发展关注不多,积累下来的问题很多。一是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近年来,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素质明显下降,“谁来种地、谁来养猪”的问题日益凸显。许多农民受教育程度低,不会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装备,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二是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弱化,农民合作组织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只有20%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专业化、社会化的农民服务组织发育滞后。由于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只能被动地参与市场竞争,处于农业价值链的最底端。三是农民民主权利落实不够。农民权利保障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仍缺少公平竞争、平等发展的机会和条件,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缺乏正常的维权渠道。四是农民的现代公民意识仍较淡薄。人情礼法至上的思想观念仍在农村社会普遍存在,现代的民主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农民中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
上述问题是当今中国农民问题的突出表现。这些问题解决得好,农民就会成为现代化的“压舱石”和“助推器”,现代化的基础就会牢固;解决得不好,农民问题就会成为现代化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现代化就会受到拖累,甚至掉入发展陷阱。
三、解决好当今中国农民问题的基本思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就会比较主动。解决当今中国的农民问题,就是要使农业、农村、农民跟上现代化整体步伐,使亿万农民更好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建立起坚实的农业基础、和谐的农村社区、小康的农民群体、一体的城乡体制,最终消除工农城乡差别,防止农业萎缩、农村凋敝、农民掉队、城乡更加失衡,从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支撑、凝聚力量、减轻震荡、加快进程。
一要始终坚持“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中国的农民问题将贯穿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不能简单地以GDP中农业的比重和总人口中农民的比重来衡量“三农”问题的分量。在整个现代化进程中,都要坚持“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政策上,要切实稳定、完善和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保护农民的积极性,激发农民的创造性。投入上,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健全与国情相适应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让务农种粮农民有收益、得实惠、不吃亏。工作上,要始终保持对“三农”问题的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举全党、全国之力持之以恒强化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
二要始终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方向。核心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键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要素城镇化超前,农民城镇化滞后,农村土地、资金、高素质劳动力等优质资源过多流向了城市。加之,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低,城乡公共服务还是两套体系、两种标准,农民在人力资源培育和自身素质培养上享有的机会要少于城市居民。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是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富裕农民,也需要减少农民;创新农村金融保险制度,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要素向“三农”流动,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要始终坚持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是贯穿我们党领导农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一条红线。要坚持多予少取的政策,不能掏农民的口袋,更不能做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是农村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广泛听取农民群众意见,总结提炼农民群众的鲜活创造,充分发挥蕴藏在农民群众中的巨大力量。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即使是给农民办好事,也要农民愿意,不能搞强迫命令。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不能违背农民意愿,让农民“被流转”、“被规模”、“被上楼”。
四要始终坚持深化农村改革。当前,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攻坚期、深水区,只有继续深化改革,才能破除束缚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才能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才能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专题部署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对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科技体制、农村金融保险、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问题,着力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回顾过去,因为农民的勤劳和智慧,中国创造了灿烂的中华农业文明;因为农民的支持和参与,中国开辟了独具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因为农民的付出和牺牲,中国建立起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因为农民的勇敢和创造,中国开启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展望未来,因为农民的发展进步和“华丽转身”,中国一定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 (作者:农业部党组书记、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