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官正:严肃党的纪律 加大预防力度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我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2004年的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研究部署2005年的工作任务。
一、2004年主要工作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继续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于推动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党中央多次听取中央纪委的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促进了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做了大量工作,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稳步推进。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江泽民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全国共纠正超标准配备小汽车11528辆;纠正领导干部违规住房58.05万平方米,追缴资金1.38亿元;纠正8079名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清理出党政领导干部拖欠或利用职权批借给亲友的公款25.06亿元;清理出党政机关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14.64亿元。
(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深入开展。2003年12月至2004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2032件,结案16060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483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916人,厅(局)级干部415人,省(部)级干部1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有4775人,占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总数的2.9%。对腐败分子,坚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做到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强化对办案工作特别是案件检查措施的管理,加强案件审理,重视复查复议,严明办案纪律。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全国共核减各类开发区4813个,占开发区总数的70.1%;清理出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175.46亿元,已偿还95.5%;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336亿元,已偿付97%;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和城镇房屋拆迁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教育乱收费4.75亿元,清退3.15亿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等现象有所减少;医院用药总金额的74.6%实行了集中招标采购,可向患者让利约101亿元。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和治理乱收费工作,减轻农民负担415.68亿元,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数量大幅度下降。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收费站(点),23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全国减少向基层单位和农村发行报刊15.3亿份,减少订阅费用18亿元。
(四)治本抓源头工作向纵深推进。国务院各部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1806项,占审批项目总数的一半以上。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约90%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中央改革试点部门达到140个。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新型投资体制正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得到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逐步规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了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大多数省(区、市)加大了对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例达65%。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化。
(五)监督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对12个省(区、市)和6家中央管理的银行进行了巡视,各省(区、市)党委也建立了巡视机构,开展了巡视工作。通过巡视,及时了解了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发现了一大批为民、务实、清廉的优秀领导干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对36个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逐步健全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新的进展,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参加了国务院统一部署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10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特大事故的调查,对216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处)级以上干部严肃追究了责任。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有的地方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人民群众还不满意。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没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权力运行监督不力。一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年来,中央纪委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指示和要求,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作风建设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纪检监察系统广泛开展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能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等专题研讨活动,形成了一批对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中央纪委常委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办事。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对反腐倡廉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预见不够,采取有效防范的措施不力,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诚恳地接受中央纪委各位委员的监督,接受全党全社会的监督,努力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不断改进工作和作风。
二、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反对腐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努力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路子。上个世纪90年代初,针对体制转换过程中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态势,党中央作出了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通过严明党的纪律,努力遏制腐败现象。十五大以后,我们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反腐败治本工作力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实施,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党中央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对反腐倡廉方针的坚持、完善和发展。
最近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意义,总结了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把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既要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又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和水平,逐步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
(一)发挥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把反腐倡廉思想教育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管理、使用、培训等各个环节,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筑牢反腐倡廉工作的思想根基。要面向全党全社会,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覆盖面,加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反腐败的信心。要倡导廉政文化,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要发展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的能力。要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要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防范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和各种不良倾向。
(三)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紧密结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及时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的党内法规,适时地将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更好地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要认真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为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本地区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齐心协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腐败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