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造林绿化
表彰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06年3月31日)
今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始之年,也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5周年。现在,春分已过,清明将至,正是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今天,国务院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央关于造林绿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总结25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全国造林绿化取得的成就和经验,隆重表彰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十一五”时期的造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入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刚才,会议表彰了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模范县、模范单位和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的先进代表作了很好的发言。在此,我代表国务院、全国绿化委员会,向受表彰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国造林绿化战线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向所有关心支持造林绿化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真挚的感谢!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认真总结造林绿化的成功经验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1981年12月,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1年3月和2003年6月,中央先后两次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造林绿化的政策措施。25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全社会植绿、爱绿、护绿、兴绿蔚然成风,我国造林绿化工作持续推进,集中表现为“四个新的发展”。
一是全民义务植树有了新的发展。多年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共和国部长植树、百名将军植树、各级党政领导植树相继展开,有力地推动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全国动员、全民参与已成为我国国土绿化的一大特色,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25年来,各地义务植树的形式不断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成效不断提高,全国累计有99亿多人次参加义务植树,完成植树471亿多株。尤其是近几年来,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成为风尚,绿地认养、捐资绿化逐步兴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正在向纵深推进。
二是重点工程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国家先后启动实施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草原保护建设和水土保持等工程。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增加林地面积3.1亿亩,使1.2亿农民直接受益;天保工程有效保护了14.3亿亩天然林,使66.5万名富余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退牧还草工程使草原植被明显恢复,项目区牧草产量提高40%以上。这些工程的实施,对加快国土绿化,加强生态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是城市绿化建设有了新的发展。许多城市结合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和旧城改造开展绿化工作,有效增加了绿地面积。园林化街道、小区和单位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城市绿地的系统规划逐步完善,绿线管制制度不断强化。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快速推进。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由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16.86%,提升到目前的31.66%,提高近一倍;同期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3.45平方米,提高到7.39平方米,翻了一番多。城市绿化的快速发展,显著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
四是部门绿化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各部门各系统高度重视绿化工作,认真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积极做好本部门的绿化工作。农业部门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水利部门加大水土流失治理,铁路、交通等部门积极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石油系统坚持把绿化工作作为石油矿区建设的重要内容。部队在搞好营区和“三荒”造林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支援地方造林绿化。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广泛动员广大职工、青少年和妇女同胞积极投身到国土绿化的实践中。各部门各系统积极参与,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了造林绿化的合力。
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我国植树造林和各项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林草植被得到有效恢复,生态面貌有了初步改善。特别是“十五”期间,我国造林绿化进入了投入明显加大、步伐明显加快、效果明显提高的新阶段。5年来,全国共完成人工造林4.6亿亩,新增封山育林2.1亿亩,创造了我国造林绿化史上的最高记录,造林合格率和保存率也稳定在较高水平。目前,全国人工林保存面积近8亿亩,位居世界第一;全国人工种草累计保留面积超过4亿亩,草原围栏面积和禁牧面积分别超过5亿亩,这在我国历史上是没有过的。
根据有关部门的最新监测结果,我国生态状况出现了许多可喜变化,可以概括为“两增两减”。“两增”,就是森林资源持续增加、部分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增。我国森林覆盖率已由上世纪末的16.55%提高到2003年的18.21%,森林蓄积量由115亿立方米增加到124亿立方米,初步实现了森林数量和质量由长期持续下降到逐步上升的历史性转折。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得到较好保护,全国55.7%的陆生野生动物数量稳中有升,71%的高濒危野生植物达到野外种群稳定标准,湿地面积快速减少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两减”,就是水土流失面积减少、土地沙化面积减少。全国水土流失面积总量由上世纪末的367万平方公里,下降到目前的356万平方公里,并且水土流失强度逐步减轻。全国沙化面积总量由上世纪末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目前年均减少1283平方公里,实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缩减。这些积极变化,为做好“十一五”时期的造林绿化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英明决策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广大干部群众不懈努力和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和长期奉献的结果。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证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动员全国亿万人民植树造林,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25年来,我们在造林绿化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六条:一是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方针。我国总体上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国家,生态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只有发动全民参与,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才能加快国土绿化。二是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造林绿化只有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紧扣住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真正得到各个方面的重视和支持,才能加快发展步伐。三是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建设原则。造林绿化既具有公益属性,又具有经济属性。只有正确处理好三大效益之间的关系,在重视生态效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参与者的经济利益,才能保证造林绿化快速健康发展。四是坚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并重的工作格局。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是造林绿化的主体,义务植树和社会造林是造林绿化的左右“两臂”,只有真正实现了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千军万马齐上阵、生龙活虎搞绿化的良好局面。五是坚持走科技进步和依靠法制的发展路子。只有严格按照科学规律办事,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才能保证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同时,只有加强法制,严格执法,保护好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才能保障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六是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和典型引路的推进办法。建立以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绿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广泛宣传发动、表彰带动和检查促动,有效地推进国土绿化。这些经验是实践的总结,是群众的创造,是宝贵的财富,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不断完善,并进一步发扬光大。
二、准确把握形势,努力实现“十一五”时期造林绿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造林绿化的关键阶段。造林绿化,既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美化生活、提高人居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措施,还是保障农业、富裕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森林有多种功能,林业有多种效益,绿化有多种作用。实践证明,造林绿化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种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方面的福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其地位将越来越重要,作用将越来越突出,任务也将越来越繁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造林绿化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推进造林绿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十一五”时期造林绿化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造林绿化工作,突出“坚持以人为本、共建绿色家园”的主题,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着力抓好城乡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努力开创国土绿化新局面。
“十一五”时期造林绿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大江大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和主要风沙区的沙漠化明显缓解,全国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到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0%,新增治理沙化土地面积1.67亿亩;改良草原面积6亿亩,人工种草保留面积3亿亩;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
做好“十一五”时期的造林绿化工作,我们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和有利的宏观环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描绘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部署。这其中,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最突出的亮点,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最主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这些重大战略决策,为加快国土绿化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使命,注入了新动力。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十一五”时期的造林绿化工作,还面临不少挑战和压力。从目标任务来看,虽然造林绿化成效明显,我们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沙化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不少地方造林种草成活率低,实现2010年的造林绿化目标难度很大。从生态状况来看,虽然已经出现了许多可喜变化,但我国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依然脆弱,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承受的压力加大,保护林草植被和湿地的任务加重。从社会需求来看,虽然林业和草原畜牧业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产品,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对多种林产品、畜产品的需求将越来越多,对森林、草原、湿地发挥旅游观光等多功能作用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保护与利用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
可以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造林绿化事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把握形势,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坚持把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与造林绿化的自身规律有机结合起来,把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造林绿化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与造林绿化的丰富内涵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十一五”时期造林绿化事业的新局面。为此,要坚持做到以下“五个必须”:
一是必须突出“坚持以人为本、共建绿色家园”的主题,进一步彰显造林绿化的时代特征。突出这一主题,既是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也为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注入了新的内涵。要紧紧扣住以人为本的要求,着力使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加美好。要充分发挥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优势,最大程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造林绿化事业。要牢牢把握山川秀美的目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是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努力提高造林绿化成效。要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突破的原则,促进东南西北、城市乡村造林绿化的全面协调发展。要把握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关系,注重发挥森林和草原的多种功能,在加快经济发展中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在实现生态良好中促进经济发展。要把握好造林绿化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始终追求既有较快的发展速度,又有较高的质量和效益,努力转变造林绿化的增长方式。要把握好资源培育与管护的关系,把管护放到与培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注重通过稳定和完善政策,巩固和发展造林绿化成果。
三是必须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快实现山川秀美的进程。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准确把握世界林业发展趋势和着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这是我国林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是林业工作和造林绿化事业的长远方向,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要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使需要进行生态治理的地方尽快得到治理。要加强林草植被的保护,促进自然生态的恢复和发展。要重视产业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林畜产品的需求。
四是必须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机遇,在服务大局中推进造林绿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使农民尽快富起来,使农村尽快美起来。在这一进程中,造林绿化大有作为。农民要增收,农业要发展,农村要繁荣,既要认真做足做好18.3亿亩耕地精耕细作的文章,也要着眼于42.7亿亩林地、60亿亩草地、丰富的沙地和水域等资源的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相对来讲,我们对耕地利用、开发、投入得较多,组织、安排、部署得较细,取得的成效也较大,而对林地、草原、沙地、水域等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要通过大力发展造林绿化等途径,把这些非耕地资源保护好、开发好和利用好,在提高生态效益的同时开发新的产业,努力开辟农民增收空间。
五是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巩固和发展全民参与造林绿化的良好势头。造林绿化是公益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切实把造林绿化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造林绿化是公民的义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不断把义务植树运动引向深入,使之成为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造林绿化是一项产业,是社会投资获取回报的一条重要途径,要尽快建立起造林绿化的利益驱动机制,让人们在尽绿化责任的同时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在为改善生态环境作贡献的同时达到增收致富的目的,最大程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办好五年一届的中国绿化博览会,营造全社会关心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做好各种评比表彰工作,促进造林绿化的发展。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当前造林绿化的各项措施
做好今年造林绿化工作,为顺利完成“十一五”时期的造林绿化目标和任务打好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要切实落实好以下七个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造林绿化宣传。要深入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社会关注生态的忧患意识、改善生态的责任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要深入宣传全民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使适龄公民都能真正认识到义务植树是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要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巨大成就、政策措施、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增强广大群众搞好绿化工作的信心和动力。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
(二)加强全民义务植树的组织落实。要抓紧制定《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及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法律体系,依法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要充分发挥县市、乡镇、街道在绿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规定,实行登记卡制度,把义务植树任务落到实处。要拓宽渠道、创新形式,积极开展绿地认建认养、门前“三包”、植纪念树、种纪念林等活动,方便群众履行植树义务。各级绿委办要加强检查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农村造林绿化。要与建设现代农业相结合,大力发展经济林等特色产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要与改善农村生态状况和人居环境相结合,加强村屯绿化和“四旁”植树,改善村容村貌。要与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结合,大力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构筑粮食稳产高产的生态安全屏障。要在全国农村开展“绿色家园”创建活动,倡导农民植绿、护绿、爱绿的绿化文明理念,引导农民通过造林绿化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条件。
(四)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要继续抓好在建工程的实施工作,加强科学管理,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成效。要根据新的任务要求,适时启动沿海防护林、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开拓造林绿化的新领域。
(五)加强部门绿化工作。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系统在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行各业抓绿化的良好局面。农业部门要继续抓好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切实保护好草原生态。水利部门要认真搞好小流域治理,切实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铁道、交通、林业等部门要将造林绿化作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城建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坚持绿化生态与景观效果并重,坚持绿化建设与管护并重,更加注重绿化近自然化,更加注重城乡绿化一体化。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部门、单位要继续积极参与造林绿化。
(六)加强造林绿化成果的管护。要采取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防止乱砍滥伐林木和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地,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要做好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鼠害等的防治工作,严密防范外来有害生物,降低自然灾害对造林绿化成果的危害。当前,正是清明扫墓踏青的高峰时节,正值春季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季节,加上一些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偏高,部分地方森林火灾频发,防火形势相当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把宣传教育、预测预报、隐患排险和火源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防火应急机制灵敏有效,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和草原火灾。
(七)加强造林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造林绿化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加快造林绿化、加强生态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同志是主要责任人,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措施到位。要认真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高标准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绿化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十一五”国土绿化规划,做到生态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充实干部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造林绿化是一项关系全局、影响深远的宏伟事业,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造林绿化各项任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