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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针对非法行医猖獗的状况,卫生部与科技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沟通、重大案件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分两批共派出10个督查组,对河北、新疆、山东、上海等20个省(区、市)进行工作督查,促进了各地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末,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万人次,出动车辆22.7万台次;检查医疗机构、计生机构40万户次,取缔无证行医9.5万户次,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3万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3369户,查处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机构2732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522户,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计生机构492户,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其它违法行为4.6万户;向公安、工商、药监等部门移送案件4066件;追究刑事责任157人,吊销医师执业证书660人;对181名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违法违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商务部、卫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