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各地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医疗服务、补偿报销、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经过两年多的时间,基本建立起符合实际、运行平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为逐步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积累了经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健康的保障作用逐步显现。2005年,全国共补偿1.22亿人次,补偿资金支出45.55亿元。许多省份将部分慢性病和住院分娩等纳入报销范围,满足了广大农民的实际需求,也扩大了农民的受益面,使农民看病就医率有所提高,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并且农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开始增强。
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问题得到一定改善。全国试点地区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例为64.1%,但通过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列入医疗救助范围的五保户和特困户参加合作医疗的比例分别达到99.2%和70.3%。(卫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