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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药品差比价规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针对近年来一些企业为逃避政府价格监管,通过不断变换药品剂型、规格、包装等变相涨价行为,发展改革委在反复研究、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2005年初制定出台了药品差比价规则,对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包装材料之间的合理差价或比价关系做出了明确规定。差比价规则不仅规范了企业价格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促进了药价的进一步降低,保护了消费者利益,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企业合理调整产品结构,避免盲目上项目、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该项政策得到了企业、行业组织、专家及部门等各方面的充分肯定,被认为是自专项治理以来发展改革委在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和思路上的重大突破,对于促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健康发展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