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央企业调整重组积极推进,有9组18家中央企业实现重组,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已由国资委成立之初的196家减至169家。围绕做强做大主业,积极实施主辅分离,分3批公布了96家中央企业的主业。第2批74家中央企业开始分离办社会职能,1600多个机构和近14万职工实现分离。中央财政安排219亿元支持116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国务院通过《全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四年总体规划》,部署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
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神华能源等6家企业经过股份制改革,成功实现了境内外上市,其中神华(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在香港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目前,全国5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骨干企业已改制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二是宝钢集团等11家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的试点进展顺利。三是启动东北地区部分城市和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
国有资产监管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截至2005年底, 83%以上的市(地)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其中单独成立国资委的占已组建机构的60%,国有资产管理组织体系不断健全;研究制定和发布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等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全面推行。此外,修订发布的新《公司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制度。(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