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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我国的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部署和决策,卫生事业得到全面加强,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重大进展。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实现预定目标。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的目标基本实现。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排2416个项目,总投资105亿元,目前基本完成;全国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安排2649个项目,总投资164亿元,进展顺利;已制定下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编制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规划和应急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力度,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一是中央财政逐年加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投入,2005年增加到8.1亿元,其中7.01亿元通过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工作;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国际社会对我国防治艾滋病的捐赠已承诺约22亿元,国际合作项目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二是完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基本平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无病例报告。全国基本实现结核病控制2005年100%的DOTS覆盖、70%病人发现和85%以上治愈率的阶段性目标。三是成功处置了安徽泗县违规集体接种甲肝疫苗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效防控四川省人感染猪链球菌疫情。四是不断完善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传染病威胁,做好有效应对的充分准备,全国共设立了185个监测哨点,开展流感监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了发热呼吸道病例的预检分诊制度。五是认真开展全国重点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以及以县级为单位的全国碘缺乏病考核评估和西藏大骨节病病情调查,修订碘缺乏病和大骨节病防治手册。六是制定了《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大力开展健康教育。

    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工作,缓解农民群众就医困难。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05年底,已有67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覆盖农业人口2.36亿,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1.79亿,参合率为75.7%。参合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二是2005年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建设7537个项目,重点建设乡镇卫生院、县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县中医院。三是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已有4000名城市高素质医师到600个重点扶贫县工作。四是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组织制定了《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指导意见》,开展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培训、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和村级卫生机构人员传染病基本知识培训。编制了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培训项目,为中西部地区每个县培养1名卫生局局长,为每所乡镇卫生院培养1名急诊急救医师、1名卫生院院长,对每个村卫生室1名乡村医生进行急诊急救知识培训,中央为此安排资金3.33亿元。五是农村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稳步实施,覆盖了22个省份的1000个县,覆盖人口超过3亿。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运动取得新的进展。

    加大城市卫生资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抓住主要矛盾,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加大城市卫生资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创建了107个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全国已有95%的地级以上的城市、88%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国大中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积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行业纠风工作,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机制和措施。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深入开展了“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医疗机构、计生机构3万户,清理出租、承包科室医疗机构3369户,查处擅自开展性病诊疗机构2732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522户,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计生机构492户,医疗机构和计生机构其它违法行为4.6万户;吊销医师执业证书660人。卫生部先后组成8个督导组,开展了对全国三级医院的检查督导工作。

    加强中医药工作。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应急医疗救治、重大疾病预防、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中药抗病毒研究、提高中医临床辨证水平、丰富诊疗手段、推进中药现代化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