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同时,要深化保险业改革,推进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机构等其他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
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新的运作机制;扎实推进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改革,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和科学的激励考核机制;做好分支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新机制、新体制在全系统全面、有效运行,实现总分行上下联动;继续审慎选择战略投资者,合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积极引进、借鉴国外银行的先进管理办法和技术手段,加快落实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协议,推进合作成果和引进技术的转化。在改革过程中,坚持国家绝对控股,掌握金融命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革进展及成效的统一考核与比较评价,切实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
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重点是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围绕机构整合,加快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和单一法人社组建步伐;推进产权改革,规范股金管理,改善股权结构,强化社员的股权意识,防止内部人控制;改进法人治理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全面推行全员考核和竞争上岗,改革并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信息科技手段、服务网络建设以及员工培训工作;规范省级联社管理;做好到期央行专项票据的兑付工作。同时,要加快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改革步伐。
深化银行类其他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的市场定位。继续推进邮政储蓄体制改革,抓紧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建立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的渠道和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机制。继续指导光大银行、广发银行的改革重组,推进城市商业银行联合改造。总结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的运作效果,明确其发展方向,推动治理机制建设。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改革和监管。抓紧修订并公布《金融租赁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有实力的中资汽车企业设立汽车金融公司。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巩固和扩大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证券法》和《公司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市场法制建设。坚持以股权分置改革为首要任务和突破口,全面推进资本市场运行机制转换,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争取在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任务。加紧推出全流通运行机制下多样化的证券发行制度;完善发行审核机制,推进发行制度市场化进程;推动大型优质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推动并购市场创新;大力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性制度,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继续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全力推进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等基础性制度改革,及时处置高风险证券公司,完善分类监管制度,促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和机制,形成多元化合格机构投资者格局。
继续深化保险业改革。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境外上市等方式,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管理层运作,强化总精算师等关键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高管人员的业绩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理顺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与下属公司关系,明确集团发展模式;注重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和作用。改进和加强保险业监管,建立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全面实施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完善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保险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大力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加快发展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风险保障型产品、长期储蓄型产品以及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促进保险业均衡协调发展。加快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资产管理公司制度建设,强化保险资产集中化和专业化管理,推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积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完善多层次的保险资金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市场主体建设,规范市场秩序,扎实推进诚信建设,促进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金融调控和监管。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促进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就业、助学的信贷支持,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强化银行资本充足率约束。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经常项目可兑换,有序可控地拓宽资本流出入渠道,加快发展外汇市场,加强对跨境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的监控。继续完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加快推进支付体系、信贷征信管理和反洗钱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工作。(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