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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要从以下方面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第一,进一步推进政市分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府与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市场、企业、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根据现代政府行政管理规律和我国国情,建设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必须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企业、事业及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政府最重要的是制定市场规则,在市场失灵时通过政府“看得见的手”实施宏观调控,着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必须坚决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既不能直接介入和干预企业生产经营,也不能以出资人身份直接参与企业投资决策;必须履行出资人职能的,要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并加强对经营权的监管。在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上,要以有利于社会事业发展为原则,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必须由国家创办的纯粹公益性事业,应划入公共部门系列;能够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应转制为企业。在政府与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上,应将目前政府承担的某些技术性、行业性、服务性、协调性职能转交给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总之,要切实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宽松和平等竞争的环境。

    第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努力建设法治政府。这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环节。要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实施依法行政纲要》,巩固近几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要尽快把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落实到位;对已经取消或下放的审批项目,绝不能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对取消审批后需要监管的事项,特别是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应明确责任,理顺关系,防止管理脱节;对交由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管理的事项,要制定监督制约措施。当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特别要与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相结合。要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重点是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对政府投资的项目,要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审批;同时加强对投资行为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社会性投资项目,要按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核准,认真落实放宽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的措施,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管理机制。

    第三,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特别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全面履行政府四大职能,是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目标。要正确履行经济调节职能,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要强化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一是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管,加强对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强化金融监管。切实加强完善银行内控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内外勾结的金融犯罪,确保金融安全和稳定。在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继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日常工作要更多地放在建设和谐社会上,政府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要更多用于社会发展领域。要把应急管理作为政府的重要任务,全力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要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政府各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恪尽职守,切实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清、权责脱节、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中央政府各部门要注意多听取地方、基层和企业的意见;中央与地方之间要加强沟通,部门之间要提倡分工协作,减少掣肘,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

    第四,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各级政府机关办理行政事项,能够公开的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要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进一步增加、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只涉及少部分人和事的事项,依照当事人申请,按规定及时向申请人公开;机关和单位的内部事务,按规定需要公开的,要在机关和单位内部公开;应当实行民主、公开决策的事项,要通过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公开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二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各级各类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继续把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上学、医疗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务信息,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电话、公开办事指南等。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公开服务设施,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推行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建立和完善“网上投诉”、“网上举报”平台,强化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