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对强化资源管理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强化资源管理,实现资源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行有限开发,就是要设置开发禁地,严禁乱采滥挖的行为。实行有序开发,就是要求优先开发可再生资源、可循环利用资源、可综合利用资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进行开发。实行有偿开发,就是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健全各种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补偿的机制,形成能全面反映资源状况的价格机制。《纲要》特别强调要重点加强对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的管理。(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