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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8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农村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完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协调利益、排忧解难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村务公开和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和审计制度。(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