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和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民间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格局。采取扶持政策,重点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性民间组织和基层民间组织,加快培育扶贫开发、环境保护、法律援助等领域的民间组织。指导民间组织健全组织机构,改进工作方式,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建立民间组织评估和社会监督体系,强化制度和道德约束,建立各具特色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民间组织社会公信力。及时有效查处非法和违法民间组织。(发展改革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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