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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了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建设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各地区积极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工作。

    2005年以来,全国有28114个项目实行了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有32589个项目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分别占当年新开工项目总数的24%和28%。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24个省、市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普遍提高。

    全国已建立劳务企业11034家,从业人员5412785人。同时,各地不断健全和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据统计,截至目前,2004年以来全国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64586件,拖欠工资总额303915.6万元,已解决62033件,偿付工资总计293728.3万元,占拖欠工资总额的96.65%。(建设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