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各地共取消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集资和摊派项目1119项,撤并道路收费站(点)369个。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查处公路“三乱”问题1953起,137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一些地方建立了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纠风办会同交通部、公安部公布了第六批基本实现公路无“三乱”的3个省(区)名单,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达到这一要求。(纠风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