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公安局长开门大接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公安部从2005年5月中旬至9月中旬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以“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领导动手、全警参与,深入开展了集中开门接访工作。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公安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20.4万起。通过集中开门接访工作,全国公安机关共查破各类刑事案件1.7万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4万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6亿元,赔偿和补偿群众经济损失近1.6亿元,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局长亲自接访,努力密切警民关系。全国3600多名公安局长按照公安部的部署和要求,亲自接待上访群众,亲自倾听群众诉求,亲自研究解决信访问题。许多地方把开门接访与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结合起来,将接访点搬到街道、社区和偏远农村,甚至走进上访群众家中。在接访高峰期,许多公安局长每天接待几十起,中午、晚上和节假日连轴转。有的连续接访,嗓子哑了,就与上访群众进行“笔谈”;有的与上访群众一起边吃盒饭,一边研究解决问题;有的认真倾听群众诉求,情到深处不能自制,与上访群众一起流泪。

    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停访息诉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备的“四条标准”,对信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定领导、定单位、定人员、定时限,限期予以解决;对疑难复杂问题,采取专家会诊或召开听证会的办法,千方百计做到公正处理;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政策性问题,及时研究调整相关政策;对群众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迅速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在开门接访中,一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一批多年没有侦破的刑事案件得到迅速侦破,一批逍遥法外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一批长年奔波在外的上访老户重新回到家乡安居乐业。

    层层开展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开门接访期间,公安部每天通报各地最新进展情况,每周通报一次各地群众进京到部上访的情况,并先后派出28个督导组深入到基层接访一线开展现场督察。各地公安机关普遍实行领导包片、包案,签订了责任状,制定了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层层派出督导组,进行明察暗访。据统计,开门接访期间,全国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共组织明察暗访9100次,对15000多个单位进行了检查督导。全国公安机关共纠正执法过错1495起,追究责任民警948人。

    边接访、边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通过开门接访,全国公安机关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做了一次全方位的“扫描”,找出了当前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观念、执法素质、执法机制以及警民关系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如办案公开制度、执法告知制度和民警办案终身负责制等,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与此同时,各地公安机关把开门接访中创造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充实了公安信访工作的制度体系。公安部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实施了《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和《公安部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领导接待日制度、部门警种接访制度、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了公安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使公安信访形势发生了积极可喜的变化,群众进京上访明显下降。据统计,2005年群众到公安部上访数量与2004年相比下降了39.1%。

    经过各级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开门接访收到了群众得实惠、局长受磨砺、民警受教育、社会促和谐的良好效果。通过开门接访,广大公安民警特别是公安局长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执法为民思想教育,在思想感情上进一步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公安队伍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也得到了一次锻炼和提高。开门接访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