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12月14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这次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座谈会,主要是深入了解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探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和办法,为起草好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做准备。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党中央、国务院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发展,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来抓。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国有经济总体实力和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
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国有企业,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把企业反腐倡廉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当中去,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仍处于攻坚阶段,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更加集中地显现出来。一些企业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经济效益低下,职工生活困难;一些企业在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严重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职工集体上访,有的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甚至贪污受贿,违法乱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损害了国家、社会、企业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妨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直接影响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党执政的物质基础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我们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在不同产业和地区的分布将更加合理,整体素质将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仍将占支配地位。如果国有企业搞不好甚至垮掉,那我们就会丧失执政兴国的物质基础和社会主义的本色。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督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物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国有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是要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良好运行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要通过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促进国有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和决策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当前,制约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指导思想不端正、决策失误、管理混乱、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是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特别是企业“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通过严肃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从而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国有企业4000多万职工是工人阶级最主要的生力军。在国有企业内,党群、干群关系体现得最直接、最密切。在深化企业改革、进行企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和整个社会的稳定,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围绕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处理好推进企业改革与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保证企业领导人员依法管理的关系,严格落实有关职工群众民主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不断密切国有企业的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进而为促进全社会的和谐稳定创造有利环境。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深入发展的需要。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有重要影响。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和领导人员直接面对职工群众,他们的思想作风、工作状态往往代表着党的形象。职工群众往往是从他们身上对整个党风作出判断。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好了,可以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从这些年查处的案件看,国有企业发生的腐败现象和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相互利用、共同作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就必须坚持把国有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全党工作的大局中,作出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深入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企业改制面逐步扩大,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完善,国有企业产权结构、战略布局、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都在进行着重大调整和深刻变化,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十六大以来,中央多次就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并在中央纪委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国有企业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企业广大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根据党中央的部署,全党正在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二批城市基层、乡镇机关和国有企业的教育活动即将进入整改提高阶段。我们要及时总结企业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教育活动中发现的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对策,认真加以解决,以实际行动推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教育国有企业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认真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开展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好企业的教育、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的教育、依法经营和勤俭办企业的教育、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等,使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对待荣誉、地位,在金钱、美色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教育,使他们成为依法经营、廉洁自律的模范,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的监督,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方面作出表率。要研究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坚持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典型教育和普遍教育相结合,坚持传统教育手段和创新教育手段相结合,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体制机制制度。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企业领导体制。要建立反腐倡廉组织协调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和对领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建立重大投资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企业防范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加强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积极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机制,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要注重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结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抓住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督。凡涉及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独断专行。要完善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形成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滥用职权、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要加强财务基础管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总部对下属企业的资金集中管理和预算控制。加强对信用贷款和对外担保的监督,发挥企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物资购销、工程项目和产权交易的监督。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监督机制,对购销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对大宗物资采购实行招标投标,增强物资购销过程的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凡是按规定应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实行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制度,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规范国有企业产权交易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要积极探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董事会、经营管理者选人用人过程的全方位监督,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实行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五是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厂务公开是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方式。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企业科技、商业机密外,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情况应该向职工群众公开。职工代表大会要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六是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大量的要从开展效能监察入手,来揭露和处理党风方面的问题,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经验。抓效能监察,能够抓住企业存在问题的要害和关键,可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利于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把监督寓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经济效益。
(四)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侵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权益,影响社会稳定,危害极大。我们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在商品流通领域严重影响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案件;在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政策性关闭破产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擅自决策、担保,违规进行信用贷款等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等侵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国有企业人员与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相互勾结攫取私利的案件;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
企业案件往往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错综复杂,查办难度大。要研究探索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原因和特点,总结查办企业案件的有效方法,既要尽快把问题彻底查清,又要力争挽回经济损失,取得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逐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相关领导和人员分级负责的办案工作责任制,建立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从机制制度上保证依纪依法办案。同时,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分析通过查办案件发现的问题,促进企业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三、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党执政基础的巩固,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实抓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和企业领导人员,要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改革发展之中,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使企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抓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主动搞好组织协调,协助配合企业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中,要注意了解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真正得到了解决,国有资产安全是否得到切实维护,企业经济效益是否得到提高。有关部门要把监督检查的结果作为衡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考核企业领导人员业绩的重要依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帮助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机构,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环境。要深入研究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问题,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重视并加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设置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注意充实和加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力量,重视企业纪检监察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特别是要配好纪委负责人。企业纪委负责人应该政治素质好、熟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富于开拓创新精神。要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认真研究和正确把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树立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公正清廉的良好作风。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当前,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转让中,如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条件下,如何做好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如何处理企业党组织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等等。这些都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发展,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之中,渗透到企业改革调整的各项工作中。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处理好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监督部门的关系,既注意发挥其他监督部门的作用,又不能以其他形式的监督来代替纪检监察的监督。要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监督体制。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群众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总之,既要坚持近年来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又要根据发展变化的形势创造新鲜经验,抓出新的成效,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转载自《中国监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