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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积极部署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重要职能部门,认真准备,精心部署,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安部成立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领导小组,并在经济犯罪侦查局设立专门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分别成立了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全面部署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积极稳妥地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并通过向外界公布举报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商业贿赂线索,积极营造公安机关打击商业贿赂的强大声势。

    全面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案件侦办工作,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修订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提供必要的依据。(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