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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出安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法制办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针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结合立法工作的进度,做好有关治理商业贿赂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对商业贿赂深层次问题的调查研究,深入把握相关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成因,清晰区分商业贿赂与正常商业经营活动的界限,研究切实可行的制度对策。

    着眼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落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根据国务院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安排,抓紧进行反垄断法草案的审查工作,并积极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的研究修订工作,以及执业药师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的研究起草工作。根据调查研究成果,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严格界定商业贿赂的法律概念,对经营者进一步加强监督制约,科学设置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进一步探索约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有效机制。结合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实施,执法责任制的推行,以及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为商业贿赂提供可乘之机。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助做好有关执法工作人员和行业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继续做好对国外有关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工作。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对国外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制度及其执行机制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加强研究的针对性,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在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中加以借鉴。

    积极落实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的相关工作,追踪研究商业贿赂行为的新情况、新趋势,根据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工作需要,从制度建设角度做好工作。(法制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