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有关部门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一是深入研究企业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新情况,注重把握规律。对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利用职权非法获利,侵害国家、出资人和企业利益,以及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予以坚决惩治和处理。
二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制度。完善办案协调机制。健全案件管理工作备案制度,注重提高案件检查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是在查办案件中注重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发挥有效防治腐败的综合功能。通过查办案件促进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完善管理制度。在查清问题、严肃处理、落实责任追究的同时,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及时提出健全制度和规范程序的整改建议。加强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特征及原因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预警防范,探索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处理机制。(国资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