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完善环保有关政策和相关工作机制。
一是推动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处置的产业化发展。下发了《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确立了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方向。在投资运营方面,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开放投资领域,拓宽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处理设施的投资和经营;在运行管理方面,加快理顺行业管理体制,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建立和完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培育产业化发展所需的市场条件;在政府管理方面,为投资者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是推动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制定了《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实现由浓度达标控制收费向排污总量收费的转变,促进排污单位进行污染治理;出台了脱硫电价政策,鼓励电力企业脱硫。
三是研究矿山生态补偿机制,以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为试点,研究调整煤炭资源税的计征范围和方式,在成本构成考虑生态治理和恢复,以促进资源的集约开发,降低生态和环境破坏。(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