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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6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5年,全国整规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的“诚信兴商”活动,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把分类监管作为依法行政和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监管对象的信用档案并实施分类管理。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积极组织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试点工作。至2005年6月底,全国40个大中城市基本建立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有效拓展了政府相关部门监控市场活动、促进交易行为规范的手段。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上海查处了有关开发企业串通中介机构订立虚假合同、虚报信息、哄抬房价、炒卖期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7个典型案例,还进一步完善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信用档案系统建设,制定了拆迁单位、经纪机构信用档案数据标准,扩大了房地产信用体系覆盖范围,初步建立了信用系统惩戒机制;证监会2005年正式启用了“上市公司监管业务管理系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辖区责任制的要求,建立了上市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档案库;外汇局将第一批外汇违法信息在政府网站以公开披露和供社会公众查询两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司法部推动10个大中城市开展公证信息平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已有1200余家公证处建立了公证员诚信档案。(全国整规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