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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全社会反走私长效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6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海关系统下大力气建立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尽其职,企业自律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完善法律制度,强化舆论引导,各方齐抓共管”的反走私综合治理大格局。

    一是坚持“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各有关部门联系配合,提高联合缉私的整体效能。建立健全信息交流、联合行动、专项治理等联系配合办法,加强执法互助与合作,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不断健全“反走私链”。根据广东省打私办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的构想,积极组织协调区域内广东、广西、福建、江西等9省(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参与机制建设。2005年6月29日,9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在广州正式签订《泛珠三角区域反走私合作协议》,为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的反走私合作、形成打私合力构筑了良好的平台。

    二是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加强诚信守法体系建设。有关部门应用风险管理、海关稽查、贸易调查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实现对企业进出口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企业进出口活动的规范、合法。健全进出口企业诚信守法评估体系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落实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制度,评定公布2005年度“红名单”企业139家、“黑名单”企业68家。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企业守法经营,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得到地方党政的好评。海关总署与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签订反走私综合治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工作(MOU)。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合作,拓宽信息来源渠道。进一步规范报关行为,积极推进报关市场专业化建设,完善报关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报关市场机制,发挥报关协会作用,努力形成报关行业的自律机制。11月,海关总署举办了以“诚信守法——互利双赢”为主题的全国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论坛,倡导诚信经营、守法便利的理念,有力推动了反走私领域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借助政府的宣传网络和普法宣传载体,及时宣传打击走私的新情况、新举措,积极举办或参与地方政府组织的政策法规流动宣传、现场咨询等活动,加强舆论和法律宣传,为打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05年9月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有关部门结合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种欺诈行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曝光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效果。(海关总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