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价格主管部门继续深入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扩大检查覆盖面、增加检查强度,加大处罚力度。通过检查,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监督,逐步建立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的价格信用档案,规范药品明码标价、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以及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等,鼓励和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指导督促被查单位建章立制,完善价格管理岗位责任制,规范价格与收费行为,及时发现政策、体制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促进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深化和价格管理政策的逐步完善。(发展改革委、全国整规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