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有关部门将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管理层受让国有产权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公开予以曝光。
有关部门将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过程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研,以解决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为出发点,力争在影响职工合法权益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加强对矛盾纠纷和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细致有效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努力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国资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