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重组调整、改制分流、关闭破产时,周密设计方案,慎重选择时机,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减轻对社会的震动。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政策进行研究,积极推动配套措施的完善和出台。
支持和帮助国有企业采取分离移交、共建共管、辅业改制、市场化改革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努力创造条件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抓紧制定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城市和企业的方案,争取尽快启动。(国资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