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有关部门抓紧制订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将召开专家情况汇报会,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下发指导各地解决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有关部门将在对各地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后,区别类型提出分类指导意见,全面推动这项工作。进一步做好各省(区、市)征地补偿标准测算成果的省际间标准的综合平衡工作,并督促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国土资源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