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完善船舶防污染信息系统,全面提升船舶防污染管理效益。
继续加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机制建设。加快制定出台《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
继续加强溢油应急能力建设。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反应计划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港口和地方设备库的建设。
继续加强重点水域船舶防污染治理工作。以落实《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为重点,大力加强长江、太湖、南水北调等重点水域的船舶防污染工作。(交通部提供)